根据《梅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梅市组通[2010]45号)和《梅州市2011年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》规定,经市委领导同意,定于11月上中旬开展岗前培训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1年11月9日至11日市级集中培训3天,县级培训由各县(市、区)另行安排。
二、培训地点
梅州市委党校。地址:梅州市江南华南大道(从梅州火车站乘6路公交车可直达)。
三、参训人员
我市2011年第二批拟选聘到村任职对象(94名,已公示)。
四、培训内容
农村政策法规、农村基层工作方法和技巧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、创新社会管理等内容。邀请市委党校教授、市直有关单位领导、镇党委书记、村支部书记作专题报告。邀请人社、民政、计生、农业、林业、司法、扶贫开发等单位领导作相关政策解读并互动交流。
五、有关事项
1、关于分配方案的说明。本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统招统分、原籍分配、适当调剂原则分配到各县(市),梅江区因基本实现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村官,本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安排到梅江区。梅江区籍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依次分配到蕉岭县、平远县、兴宁市、大埔县和五华县。外省市籍考生分配到其现居住地或靠近其原籍的县(市)。
2、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8日下午3:00至6:00,自行前往梅州市委党校迎宾楼一楼报到。
3、参加培训人员按指定地点食宿,自行安排食宿的要于9月7日上午12时前告知(建议居住在梅城的回居住地食宿)。
4、参训人员于11月12日上午分赴各县(市、区),相关具体事宜由各县(市、区)负责安排。
联系电话:0753-2243254
中 共 梅 州 市 委 组 织 部
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1年11月4日